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鄂桂化) 为贯彻落实十二大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强县工程”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进一步推广老旧小区改造“当阳模式”,5月23日,由湖北省住建厅组织,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参编的《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正式印发,为湖北省科学有序开展城市更新工作和完整社区建设提供了有价值有意义的思路和指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配套设施不齐、违章搭建严重、基础设施老化、公共空间衰败、停车位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也成为现代化城市及社区治理的一大“心病”。自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湖北省住建厅在部领导的指导下,明确了2025年前完成1.5万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任务,开展了部署、指导、支持、监督等工作,基本形成了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闭环工作体系。
《导则》总结了湖北省近两年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路径,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流程,探索了老旧小区改造的保障机制,为各地破解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对提高全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导则》由八个部分内容构成,系统阐述了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要求,重点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工作流程以及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老旧小区改造要素设计要求,创新性提出了九大场景营造要点。同时,结合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难、运营难的现实问题,结合“当阳模式”提出了系统保障措施。
总则:总则部分提出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四大目标,明确了以人为本、安全优先、集约节约、绿色低碳和风貌保护的改造原则,强调了共谋发展、共同建设、社区共治、居民共享的改造理念。
使用指引:使用指引部分包括使用对象、适用范围、改造对象、分类改造指引、改造内容、导则结构、编制依据等内容,明确了《导则》给谁用、用在哪和怎么用的问题。
导则结构示意图
相关要求:《导则》从城市风貌引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历史文化保护引导等方面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要求,如老旧小区改造应符合小区所在风貌分区的相关引导要求,按照生活圈配套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以及在改造过程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应符合的相应管控要求等。
生活圈规划要求
方案制定步骤:《导则》从使用者视角出发,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制定“基础工作、确定改造项目、编制改造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四大阶段的工作要点。
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
要素设计导则:《导则》按照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大类型和59项改造要素,分类分项提出总体要求、设计要求和建设示例。
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要素
以小区公共空间建设为例
特色场景营造指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要注重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要,也要考虑如何根据实际条件打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基于此,《导则》参照浙江未来社区营造先进做法,提供九大特色场景营造指引,面向Z时代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建设品质。
九大特色场景营造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城镇老旧社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有效的实施保障,在准确把握“当阳模式”核心要义基础上,通过空间统筹、资源特许经营、金融赋能,推进“平台+市场化”模式,将过去由财政兜底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增值服务变成市场化项目,破解资金难题,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长效可持续。
附件:在技术指引和实施保障基础上,《导则》通过附件示例,进一步规范了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评估标准和文明施工要点,并提供了示范项目申请表、意见收集表、现状调查表、方案意见反馈单、居民满意度调查表、绩效评价指标表、宣传标语等标准表单示例,有助于提高项目实操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新时代的民生民心工程,贯彻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新理念,体现了城市有机更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专业辅导、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导则》内容简明扼要、编排通俗易懂,是具有实操性的技术导则、政策导则、工作导则,能为从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和社区居民提供较好借鉴和参考。 (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