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实“提”住房公积金是违规行为。随着“掌上办”“网上办”住房公积金的日益广泛和便利,少数人却钻材料“电子化”的空子,通过上传虚假或隐瞒事实的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近日,在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现了这一案例。
近日,某单位职工施某到窗口提取公积金,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和离婚证,原以为可以顺利办理,没想到办事人员追溯以往的提取记录,发现去年施某曾在线上上传“结婚证”照片,凭婚姻存续状态和其配偶名下的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与当下“离婚证”的时间有着明显的矛盾。在事实面前,施某无力辩驳。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行为管理办法》,施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提取较重违规行为,被惩处以取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以及账户转移资格期限2年。此次违规提取行为不仅影响职工本人,也影响其所在单位的声誉,让施某懊悔不已。
据了解,近期,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认真开展以“信用赋能城市发展 守信惠及你我生活”为主题的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活动,倡导人人守信、人人共建诚信家园。同时,中心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等相关部门联动,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的核查力度,开展大数据分析,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合规使用。(记者 苏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