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摸排,把控源头。一是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做到项目数量清、项目位置清、渣土产生量清。以正在开工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同时辐射即将开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截至5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各工程开展项目检查共计103次,全面排查了各相关工程,其中涉及大量建筑垃圾出土的房屋市政工程19项并及时做好相关登记。二是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先行。在新项目开工时,就督促辖区内各类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及时备案和公示。三是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包括门口的普通高位监控和车牌抓拍系统,并统一接入智慧渣土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掌握工地的现场情况与车辆进出的时间与频次,目前辖区内大部分在建工地已落实。
加强监管,严控运输。一是GPS定位系统,实时掌握车辆运行轨迹,目前辖区内461辆运输车辆均已安装到位。定期检查建筑垃圾中转公司运营期间的运输台账和视频监控,要求3家建筑垃圾船运公司及时记录台账并每周上交一次到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是一线走访约谈,及时普及法律知识。对相关公司进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台账的检查和重点人员的约谈,树牢其守法运输的思想防线。三是进行跨区协作,联动监督协同做优。对于跨区消纳的建筑垃圾,及时与输出地、途径地、消纳地执法局进行沟通,有效调节各地建筑垃圾的供需缺口。
严格执法,守住末端。一是加强核准,对建筑垃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乱倒乱堆、未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运输、跨区偷倒、抛洒滴漏、运输过程未覆盖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55个, 其中44个已结案。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托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领域执法监管联合检查、线索移送、处罚办案,实现监管行为全程留痕、公正规范。不定期持续组织开展多部门协同专项整治活动和联合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工程渣土的行为,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对建筑垃圾相关行业的处罚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健全建筑垃圾相关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