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十个方面明确提出监管措施,旨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进行规范和秩序整顿,是房地产市场管理和调控的重要内容。当下推进这项工作的意义更大,也更紧迫。”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说。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经纪服务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延伸服务”为新提法,关键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提供的额外服务与市场所预期的服务要形成一个价与质相匹配的机制。卢文曦表示,目前的中介费是一个整体打包的价格,现在通过拆分成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给消费者以选择权,同时也使得中介费的定价更为科学、合理。
在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方面,《意见》指出,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对此,李宇嘉认为,中介代理的房产交易,既是服务买方,也是服务卖方,理应由二者共同承担服务费用。应该将服务全流程分成清晰的链条,对交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明确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标准,给予合理定价,并将这些约定写进三方合同。这样不仅让消费者对中介服务有客观的评价,也有利于政府部门进行合理的监管。
此外,《意见》明确要求,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中介收费需要公开透明,如果利用不平等地位赚取高额服务费未来很有可能被处罚。”卢文曦表示,对老百姓来说,购房消费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有相应政策保护,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对整个行业而言,经纪服务收费会走向市场化公平有序竞争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