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并确定北京市密云区等35个县(市、区、旗)为2023年第二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为切实做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住建部、财政部要求: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指导第二批示范县在总结推广以往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功经验模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示范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重点内容、工作措施、预期成效等,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对照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研究谋划2024年绩效目标,确保示范工作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指导第二批示范县在工作方案基础上,编制并印发县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要结合村民生产生活需要,提出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提升、农时节气和乡风民俗等传统文化挖掘传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列出示范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估算示范工作投资总额,并明确投融资渠道。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指导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明确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填写绩效目标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县的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各示范县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激发村民参与保护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传统村落内生发展动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形成当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和模式。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作的业务指导,把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和引入现代元素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按要求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打造“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区。
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35个示范县(市、区、旗)名单:
1.北京市密云区
2.天津市蓟州区
3.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4.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5.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
6.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
7.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8.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9.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10.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
11.安徽省宣城市泾县
12.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
13.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14.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
15.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
16.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
17.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18.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
19.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20.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
2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
22.海南省文昌市
23.重庆市黔江区
24.重庆市江津区
25.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26.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27.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
28.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29.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30.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
31.陕西省榆林市佳县
32.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
33.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
34.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
3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