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萍乡市安源区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负责人陈文志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仅5天就拿到了相关证照,对此他表示“很惊喜,很满意”。这多亏了今年该市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超时默许”制度。
“超时默许”,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人员在窗口或管理系统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申请后,在公开承诺期限内未办结,由系统自动默认审批通过,予以办结,若由此引发不良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审批部门承担。
记者获悉,去年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超时率为1.2%。而自今年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超时默许”制度以来,该市一季度已默认通过192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企业、群众的满意率从此前的90%提升到100%。
据介绍,为保障“超时默许”制度规范运行,萍乡市相关职能部门还经常性开展检查监督,定期通报“超时默许”情况。对不该许可而被默许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情况,及时纠正。该市还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新一轮“瘦身”,将审批事项由79项精简至65项。
牵头负责实施“超时默许”制度的萍乡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一制度目的在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审批慢、审批繁等顽症,实现“快审批”和“零超时”。(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刘启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