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宜春市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关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实施改造老旧小区535个,涉及12.2万户、1281.9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其中,中心城区158个小区、4万户;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25.6万户,其中,中心城区10.7万户;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2127套,其中,交付使用536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5万套,其中,中心城区1.5万套,基本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梦想。
据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包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内容。2023年,宜春市计划启动老旧小区改造147个、3.7万户;棚户区改造开工7566套,基本建成26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6683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530户。对已有住房的家庭,通过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提供住房保障;对无房的本地居民与在城镇稳定务工群众,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提供住房保障;对新青年、新市民、普通进城务工群众,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提供住房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宜春市作为全国“公租房”App试点城市,市本级所管理的公租房全程通过“公租房”App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配租。申请家庭可自行在“华为商城”或“ios商城”中搜索并下载“公租房”App,在首页可查阅申请条件、使用说明、下载申请表格等,足不出户就可完成公租房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