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在现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近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维护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办法明确,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前,应在天津市实名制平台申请账户,并安装调试实名制管理系统,采集项目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上传至实名制平台。
总承包企业应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在实名制平台完成实名制台账相关操作,按月自动生成实名制台账,做到实时更新、存档备查。施工现场人员的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未录入实名制平台的,总承包企业应当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
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置实名制通道,由总承包企业在实名制通道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打卡考勤;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无法设置实名制通道的工程项目,应设置固定考勤打卡点,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建筑工人办理退场应经过总承包企业依据考勤情况核对工资并足额支付后,在实名制管理系统确认退场井同步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变更的,应当在实名制管理系统确认退场并同步更新相关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