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台《上海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现场居住环境提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建筑工地生活区制定精细化标准。
该《标准》主要内容涵盖三个方面:首次提出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实行物业化管理,切实做好生活区内各项设施维护以及公共区域进行保洁,保障工人居住环境干净整洁。对生活区设置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进行有效分区,动静分离。进一步明确宿舍标准,对宿舍最小尺寸和人均面积加以规定,并限制居住人数,确保工人舒适的居住体验。
其中该《标准》对建筑工地生活区制定的标准精细化到宿舍,每间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且不得超过4人,并配置安全插座、桌凳、脸盆架、储物柜、清扫工具、垃圾桶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精细化还表现在生活区内设置食堂,用餐区按照每300人一个的比例配置;每个楼层内均设置卫生间和淋浴间,数量应与人数相匹配,且大便器、淋浴间莲蓬头不少于3个,并有热水供应;生活区设置集中洗衣房,建立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在生活区内设置超市、医务室、理发室、图书室、棋牌室、健身区以及夫妻房等,加强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