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使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物尽其用,实现生产、使用、更新、淘汰、回收利用产业链循环,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指导意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产品设备分别提出了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更加规范畅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到2030年,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协同效应有效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围绕加快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支撑保障等3个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
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方面,《指导意见》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产品设备。首批聚焦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
合理划定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
要逐步分类实施更新改造。组织各地摸排本地区相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细化工作措施,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稳妥有序推动更新改造;支持中央企业、国有企业、骨干企业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加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供给和推广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增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能力;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使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在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方面,《指导意见》要求,畅通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组织各地开展供需对接,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资产;支持供销系统探索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先进模式。
要推动再生资源高水平循环利用。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