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8585617

河南漯河: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开始统一收运处理

2023-02-20 11:37:27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漯河市城管委员会决定对漯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刘保彬 通讯员 张姚)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意见》《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3年2月17日,漯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漯河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工作的通告》,决定,即日起,对漯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记者梳理概括如下:


一、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许经营企业)是漯河市唯一获得市政府许可经营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负责漯河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工作。


二、收运单位组建有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队伍,收运作业人员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车辆印有统一标识。收运作业开始前,将与各餐饮服务经营者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协议书,按照所需数量配备专用收集桶,配桶后每天按照规定时间与地点上门集中收运。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可通过关注收运单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适时查询每天餐厨垃圾收运信息(包含收运种类、收运数量及时间等 )。如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拨打服务电话,收运单位会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处理。


四、对违反餐厨垃圾处置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车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的,由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网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废弃物。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乱倒颜料、污水、污油、泔水,造成地面污染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三款规定向广场、绿地、窨井、河渠内扫入或者倾倒废弃物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当日,漯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也向漯河市中心城区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布了《致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信中称:为了维护城市环境和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倡议广大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者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一起携手做好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为创建文明宜居城市贡献一份力量!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漯河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服务电话:0395-2124676,收运服务电话:0395-3380929。

下一篇:

湖北咸宁:为青年筑城,助人才安居

上一篇:

中建东孚上海公司斩获2022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金杯公司”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今日头条

品牌推荐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