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共8个方面64条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有效。
《通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在资金保障方面,杭州市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40.95亿元。包括用于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以及对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群体的补助60.66亿元;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及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加装电梯、二次供水和未来社区创建等住房改善资金19.09亿元等。
政策提出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6个、1529栋。
同时,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杭州市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40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