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机器人+”应用行动。要求,在建筑业方面,要研制测量、材料配送、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楼面墙面装饰装修、构部件安装和焊接、机电安装等机器人产品。
《方案》要求,开展“机器人+”应用行动,要以产品创新和场景推广为着力点,分类施策拓展机器人应用深度和广度,培育机器人发展和应用生态,推进我国机器人产业自立自强。
《方案》提出了开展“机器人+”应用行动的目标:
到 2025 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 2020 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 10 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 100 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 200 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推动各行业、各地方结合行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国际国内交流平台,形成全面推进机器人应用的浓厚氛围。
《方案》要求,深化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面向社会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需求,遴选有一定基础、应用覆盖面广、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聚焦典型应用场景和用户使用需求,开展从机器人产品研制、技术创新、场景应用到模式推广的系统推进工作。支持一些新兴领域探索开展机器人应用。
在建筑业方面,要研制测量、材料配送、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楼面墙面装饰装修、构部件安装和焊接、机电安装等机器人产品。提升机器人对高原高寒、恶劣天气、特殊地质等特殊自然条件下基础设施建养以及长大穿山隧道、超大跨径桥梁、深水航道等大型复杂基础设施建养的适应性。推动机器人在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环节,以及建筑安全监测、安防巡检、高层建筑清洁等运维环节的创新应用。推进建筑机器人拓展应用空间,助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方案》要求,增强“机器人+”应用基础支撑能力。要构建机器人产用协同创新体系,鼓励产用共建机器人应用领域创新联合体、创新中心等创新机构;建设“机器人+”应用体验和试验验证中心;加快机器人应用标准研制与推广;开展行业和区域“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机器人+”应用供需对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