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期末,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显著提高,人均住房面积稳步增长,住房品质明显提升,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居住区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人民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省住建厅日前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城镇住房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148万套;新建商品住房供应115万套;住房租赁市场筹集供应25万套(间);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筹集0.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5.5万套(间),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5万套,新建住宅中绿色建筑占比100%。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不断健全住房市场体系,稳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健全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评价考核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居民家庭“住有所居”。以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适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积极发展人才住房,因地制宜推进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租赁业务,规范轻资产租赁企业监管,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促进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衡、租金稳定;推进高品质居住社区建设,提供多样化居住生活服务。降低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扎实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居住生活服务。
聚焦“一老一小”,《规划》明确要求,加快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设区市、县级市应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社区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加快老年宜居环境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完成5万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