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济南市委办公厅印发《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优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万、3.0‰、3.5‰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个,政策支持体系、规范管理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立。加强生育、养育、教育、住房、医保支持力度,成本显著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10以下,人口数量、素质、结构逐步优化。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适度,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水平相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实施方案》从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等六个方面,提出21项措施。
要求,健全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强基层抚幼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编制济南市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制定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我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纳入15分钟生活圈专项规划,在规划管理建设实施中严格落实,并按要求无偿移交区县(功能区,下同)卫生健康部门。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的托育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规划建设托育机构,或者已建设的托育机构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通过补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要求,构建多方位支持体系。加强住房保障支持。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常态化申请、统一调换;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保障面积标准,每增加一孩保障面积标准增加15平方米。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