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抓安全促发展”春季行动方案》,决定,开展全省住建系统“抓安全促发展”春季行动。要求,根据住建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行动方案》提出,紧贴春季行业安全工作形势特点,紧盯春节、全国“两会”和节后开复工等关键节点,聚焦疫后、节后建筑工程大量开复工、城镇燃气、自建房、春节城市运行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突出隐患排查整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春季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行动方案》要求,聚焦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突出已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清零;加强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管控,统筹抓好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工 程等环节的隐患排查;强化各类燃气场站、管网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做好分级分类治理。
要突出房屋市政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各施工现场节前安全检查,落实春节安全值守和应急管理要求;全面开展春节后复工质量安全检查,全面摸排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加强对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边坡支护等关键部位的检测维保;从严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给排水管网、地下管廊、轨道交通 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要深化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乡镇集镇驻地的城镇自建房全面查漏补缺;完善自建房隐患排查、鉴定、整治、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和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隐患。
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城市道桥涵隧、地下综合管廊、城市供排水及老旧小区改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督促城市供热、供水、排水和排污处理、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抓安全促发展”春季行动,从即日起至 4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月12日-1月20日,动员部署阶段;1月28日-3月31 日,全面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4月10日,检查巡查阶段;4月10日-4月25日,检查督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