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为我市建筑业发展设立了明确目标,分为总体目标与主要目标,分别从产业规模、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质量安全、行业治理、人才队伍、市场外拓七个维度详细阐述我市建筑业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650亿元以上,总产值50亿元以上企业达2家,特级资质企业达2家,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达35家。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城镇绿色新建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比例达100%,劳动生产率达到人均46万元以上。
2025年,预计我市省部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家,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和团体标准不少于3项,争取获得科技奖项不少于2项。建成一批优秀精品工程,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数量达2个以上。
到2025年,我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达0.5万人,力争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5%。我市建筑业参与市外及省外项目完成产值占总产值比重达15%。
既定目标如何实现?《规划》明确,要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规划,我市将推进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化企业产权结构改革,推动建设组织模式改革。通过建筑产业链协同发展、实施企业倍增计划、引入大型企业、推行“净矿出让”、组建联合体、开展所有制改革、鼓励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咨询模式发展等措施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实现建造实力飞跃。《规划》提出,我市将大力发展智能建造、全面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积极发展绿色建造。重点包括推广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广建筑机器人使用、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促进装配式一体化集成设计等。
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构建产业增长引擎。《规划》提出,我市将加快信息技术、全面应用、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行业数字化监管体系。具体措施包括完善BIM体系、建立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广智慧工地等。
要强化金融服务保障,畅通融资对接渠道。《规划》提出,包括加大金融对企业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具体将发展“建筑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推广“民工惠”“链接贷”“政采贷”等金融产品,加大科技企业扶持力度,开展工程保险研究,推行电子保函、开发延期还本付息方式、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