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近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
据了解,北京市遵循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普惠共享、安全有序、协同共治的原则,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等数字基础设施,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基础 完善设施建设
《条例》明确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和商业楼宇,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享有公平进入市场的权利,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感知物联网建设应当支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提高城市治理、工业制造、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物联网覆盖水平。
支持建设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识的数字化改造和建设,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交通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支持开展自动驾驶全场景运营试验示范,培育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公交、无人配送机器人、智能停车、智能车辆维护等新业态。
信息共享 强化惠民服务
《条例》围绕惠民、兴业、安全的智慧城市目标,聚焦交通体系、生态环保、空间治理、执法司法、人文环境、商务服务、终身教育、医疗健康等智慧城市应用领域,推进城市码、空间图、基础工具库、算力设施、感知体系、通信网络、政务云、大数据平台以及智慧终端等智慧城市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智慧城市建设统筹调度机制,统筹规划和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建立智慧城市规划体系,通过统一的基础设施、智慧终端和共性业务支撑平台,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水平。同时,促进场景开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强调数字无障碍建设、提升民众数字素养和技能,缩小数字经济鸿沟,使数字经济发展机会可得、成果可及。
同时,明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领域相关工作,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开展城市运行生命体征监测,在市政管理、城市交通、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联动。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运行维护的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智慧城市发展规划,通过相关部门的技术评审,实行项目规划、建设、验收、投入使用、运行维护、升级、绩效评价等流程管理。
保障安全 推进监管升级
《条例》以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改造,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推动关键产品多元化供给,提高产业链韧性。
支持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加强平台企业间、平台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合作共享,优化平台发展生态,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构建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规则和监管方式。
同时,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数据分类分级、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数据安全保护水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规则和监管方式,鼓励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和渠道。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