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信贷资金计划。对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施5年不低于10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计划,缓解全省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对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绿色低碳领域,民生保障、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点工程和环保绩效达到引领性级别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丰富特色信贷产品。推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助建惠企贷”,各农商银行向注册地或经营地在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提供用于满足企业支付设备款、材料款、劳务费、租赁费等相关款项的流动资金贷款服务。同时,结合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缴存保证金方面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展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银行保函业务。对建筑业从业人员通过“新市民系列贷”等产品满足其在就业、消费、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融资需求。
降低融资成本。各农商银行可根据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实行优惠利率。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信贷政策,以及“专精特新贷”“创业担保贷”“人才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政策性产品,加大对建筑业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开辟办贷“绿色通道”。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各农商银行要开辟办贷“绿色通道”,精简办贷资料和流程,并限时办结。对确认完成授信业务的企业,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办理放款,并按规定做好贷款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