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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住房公积金“三把火”烘暖房地产市场

2022-12-20 16:47:18来源:德州新闻网   
核心摘要: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前三季度,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95亿元,占住房贷款发放总额的17.68%,较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公积金放贷额同比增长8.45%,高出全省31.13个百分点,增长率居山东省首位,是全省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城市。
提高贷款额度 降低首付比例 放宽提取和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三把火”烘暖德州房地产市场
 
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前三季度,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95亿元,占住房贷款发放总额的17.68%,较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公积金放贷额同比增长8.45%,高出全省31.13个百分点,增长率居山东省首位,是全省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城市。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先后6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放宽提取和贷款条件‘三把火’烘暖房地产市场。”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如民介绍,数据证明,公积金政策的调整,为德州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起到了积极作用。前三季度,德州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62万平方米,增速全省第三。
 
根据群众需求和市场变化,“不间断”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一提一降”激发购房意愿。综合房价变动、历年业务数据比对等情况,科学测算资金总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首付比例降低10%。调整当月申请贷款金额,环比增长50.74%,同比提高18.12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当月住宅销售面积贡献了40%的资金额。
 
取消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套数限制。以前购买第三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9月7日新政出台后,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公积金时,不受房屋套数限制;提取时账户内不再保留3个月余额;组合贷款职工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仍可每年提取缴存账户内资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取消首套房贷款还清后间隔一年再贷款的限制,有效拉动了二套房贷款增长。
 
灵活调整冲抵还款政策。7月份,增加了按月冲抵还款方式,有效提升缴存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放宽异地贷款户籍条件,取消京津冀地区及山东省缴存职工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
 
扩大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释放社会购房需求。在全省率先出台《新市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取消德州户籍、社保缴存等限制条件,支持新市民群体购房消费。前三季度,全市新增新市民缴存6841人、6405万元,贷款1575笔、5.52亿元,贷款额较上年同期翻了一番。(记者 尹晓燕 通讯员 秦小丽)
(责任编辑:袁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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