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对<城镇老旧小区绿色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城镇老旧小区绿色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月6日为征求意见截止日。
据了解,制定《城镇老旧小区绿色改造技术规程》,是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第五批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计划》的要求,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建造与智能建筑分会会同标准参编单位,深入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我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政策要求,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
《规程》适用于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且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
《规程》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概述;材料及设备选用;施工、验收和交付;运营与评估等七个部分组成。
《规程》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应根据资金筹措情况,按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优化、服务功能提升三个层级逐步完善改造或有重点改造。
《规程》规定,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各项设施。
《规程》要求,基础设施改造应立足道路、供水排水、电气、燃气、安防、停车、环卫等基本功能,可按照实际要求适度延伸,增加小区环境优化及服务功能提升等改造内容。
《规程》强调,老旧小区改造应避免“大拆大建”,尊重及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巷和景观,深度挖掘小区特色文化,保护小区内的历史建筑及古树名木。
《规程》要求,宜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资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