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兰州市林业局获悉,按照省上相关意见要求,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市林长制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结合兰州市实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林长制司法协作机制,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工作重大问题,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加快建设黄河上游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方案》对工作机制进行了明确,一是建立会商机制。增列检察院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同级林长会议。对重大涉林草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案件查处实施中的疑难事项,由市林长办召集会商,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清风”行动、 “绿盾”行动、森林督查、群众举报信息、涉林草执法信息等情 况及时互通信息,增进工作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托全省林长制工作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实现信息高效共享;三是建立行政司法衔接机制。林草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涉刑林草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局,同时通报检察院立案监督。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的林草行政案件,应及时移交辖区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检察院应当对林草受损且状态持续的情况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监督,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保护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法定职责;四是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推进林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林长制有关规定,对上级交办、转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森林督察案件,以及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涉及面广的案件、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采取联合督办形式,由林长办牵头,检察院、公安局支持配合,召开专项会议,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共同商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严肃惩处重大、复杂、有影响的破坏林草行为,不断提升林草治理效能。检察院依法对有关单位涉林草履职行为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及时抄送同级林长办。有关单位逾期不回复或整改不力的,检察院可以将相关情况通报林长办,林长办配合检察院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每年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由林长办牵头,检察院、公安局积极配合,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司法协作机制,通报重大活动安排、工作成果,回应社会公众对林长制改革的关注和期盼。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形式,讲好林草生态保护案例故事,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和氛围,不断提高公众生态法律意识。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将纳入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为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11月底,建立市级司法协作机制,12月底,建立县区级司法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