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住建部决定,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
据了解,试运行自2022年12月15日起,在河北、吉林、广东、四川、广西、西藏、天津、重庆等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电子证照试运行。
根据安排,各地将依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审批发证系统,建立电子证照的制作、签发和信息归集业务流程,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并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电子证照赋码,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
据了解,试运行将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证照数据对接工作,将已制发的电子证照数据实时上传至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归集和存档。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人脸核身验证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电子证照信息,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互认。
住建部要求,试运行地区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升级和联调测试等工作,出台相关纸质证照转换电子证照实施细则,主动向社会公开。
附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03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