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带押过户”,江苏将在全省推行。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行 " 带押过户 " 提升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也是我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不动产 " 带押过户 " 规范性文件。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江苏南京、无锡、苏州、泰兴等地已经办理多起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通知》出台意味着这项服务将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表示,出台上述文件旨在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相关规定。
《通知》明确,在存量房(二手房)不动产、企业不动产转移、不良资产处置、房产司法拍卖等办事场景过户过程中,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起登记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结不动产转移等相关登记事项。
有评论称,“带押过户”可缩短交易周期、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的成本和资金风险,更好地保障交易双方和抵押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