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于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法定强制缴存对象,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自愿和协商的鲜明特点,表现为‘宽进宽出、权益同享、缴存灵活、方便快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儒森介绍,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庞大,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这一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在东莞安居乐业,将为东莞留住人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新经济主体活力发挥积极作用。
林儒森称,“宽进”即放宽人员身份,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定于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制度。由于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非法定强制缴存对象,也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宽出”则是指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随时终止缴存协议,自由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与职工享平等待遇
林儒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在岗职工享有相同的权益,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可将外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过来,也可转移到外市,还可以将原封存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转到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账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享受年度结息权益,还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与普通在职职工缴存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在限定范围内可自行确定每月缴存金额。限定范围为:缴存基数不高于东莞最高缴存基数(当前为27391元)、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当前为1900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市民张先生此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没过三个月就被原单位辞退了。“我原来的公积金是由单位代缴的,现在没了工作,公积金该怎么缴?被辞退是否会对我后续还款产生影响?”对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若发生停缴,会产生违约风险,张先生可以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及比例可以自行设定,对后续还款没有影响。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均可在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办理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其中,线上实现“掌上办”,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招行银行官方APP上零资料办理,完成开户仅需2分钟;线下实现“就近办”,可在全市12家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共计545个网点办理开户缴存,实现“家门口”办理,只需携带身份证及扣款银行卡即可现场办结。
林儒森表示,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行期限为两年,制度试点工作铺开后,将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市试行情况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