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 决定,在湖南省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1月1日止。
据了解,施工过程结算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约定结算节点内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
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意见》提出十三项举措。
《意见》内容重点:
1.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2.自2022年8月1日起签订的工程合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3.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进度节点划分,做到与进度款支付节点相衔接。
4.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意见》规定,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量计价方法、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比例等内容。其中,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措施项目费的支付方式,采用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可依据施工过程结算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比例计算,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可按当期完成的工程施工措施工作量进行计量及计价。
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进度节点划分,做到与进度款支付节点相衔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应根据项目大小合理划分,可分为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可分段)和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可分专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采用分段、分单项或分专业合理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