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包括优化动议表决比例、建立健全异议调解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等在内的9条措施,以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上下楼难”问题。
在优化动议表决比例方面,通知提出,“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协议”并满足其他有关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可受理加装电梯的申请,依规对加装电梯方案等有关材料进行公示。同时,明确建立健全“一协商、两调解、多方参与”异议调解机制,最大程度促成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窗受理、一表申请、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联合会审机制和申请要件、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实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方面,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电梯生产、电梯安装等企业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此外,在老旧小区改造摸底和征求民意时,要求同步做好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征询,同等条件下鼓励将群众出资加梯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优先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