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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对购买刚性和改善性商品房的实施奖补

2022-07-23 08:09:45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明确,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的0.75%给予奖补。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明确,购买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的0.75%给予奖补。
 
 
《实施细则》规定了奖补对象:
 
1.申请购房奖补,应当同时符合的条件:
 
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
 
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2.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奖补。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
 
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
 
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
 
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
 
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实施细则》明确了奖补标准: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
 
《实施细则》就申领提出了具体要求:
 
申领时限: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申领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申领补贴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明、不动产销售发票、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
 
申领程序: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领购房奖补;购买崇川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申领补贴;购买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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