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方案》明确了交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城镇建设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其中,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
《方案》要求,实施以工代赈要全面落实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在国家层面列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分领域形成年度项目清单,指导地方建立本地区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三是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培训,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四是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方案》强调,以工代赈要严格规范管理。要求,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围绕当地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加强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