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惠企,下好发展先手棋。针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给企业送去“真金白银”的减负红包。一是允许受疫情影响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申请使用公积金。二是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月缴存而形成断缴的,在疫情期结束后及时补缴,不视为断缴,享受连续缴存职工和个人同等的提取权益。
精准扶持,为市民送上“定心丸”。一是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提出申请延迟偿还,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纳入征信记录。二是职工因疫情防控无法办理购房提取和贷款业务,导致提取、贷款业务材料超过时限规定的,办理资格时间从2022年6月1日顺延至疫情结束后的次月。三是疫情期间在丹江口市无房的缴存职工仅需提供无房证明就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强力宣传,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阶段性支持政策出台后,市公积金办迅速行动,切实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主动上门服务,走进乡镇、工业园区、缴存企业,向企业宣传阶段性支持政策,对需要办理各项支持政策的企业就地办理,对有意向办理支持政策的企业继续电话走访跟踪。二是通过业务系统梳理欠缴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企业,尤其是经营困难的企业,建立台账,通过电话宣传的方式向企业宣传支持政策。三是在该市公积金QQ工作群、微信群、微信订阅号等媒体平台转发支持政策。四是印制宣传手册,在业务大厅摆放宣传手册及政策展板,广泛公布咨询电话,畅通咨询渠道,加强政策解读。
截至目前,已通过电话向47家欠缴企业逐一宣传,上门服务5家企业,其中1家企业已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手续,2家困难企业及2家大型企业有意向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2名职工因疫情被隔离不便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已向十堰中心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下一步,市公积金办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打造全方位宣传体系,全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