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为加力支持纾困稳岗,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同意,决定,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通知》决定,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缓缴期结束后,确需延长缓缴期限的,经本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作适当延长。
《通知》强调,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区缓缴具体操作办法,主动向社会公布。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缓缴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真正落实落地。
《通知》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监管,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对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并作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