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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

2022-04-11 07:12:48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七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决定: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七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的意见》,决定: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
 
住建部图
 
据了解,青年发展型城市是指,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践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更好满足青年多样化、多层次发展需求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青年创新创造活力与城市创新创造活力相互激荡、青年高质量发展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城市发展方式。
 
《意见》明确了试点的范围:直辖市;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的城市;行政级别为地级的城市。
 
《意见》制定了建设目标:通过试点探索经验,到2025年,城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比较健全,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同,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城市青年发展政策更具体系化、更有普惠性,青年投身城市发展的主动性和贡献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城市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成为各地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的自觉行动,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成为社会普遍共识,城市青年发展政策体系更加成熟定型,青年在推动城市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更加凸显。
 
《意见》要求,围绕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着力优化保障青年基本住房需求的青年发展型城市居住环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公租房保障,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度,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强化政府在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支持重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服务,切实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鼓励居民家庭和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住房用于出租,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推广“青年驿站”等短期居住服务。加强完整社区建设。
 
《意见》强调,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不搞一刀切,充分考虑基层现实,采取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策略,鼓励非试点城市或部分城区因城施策、探索经验,让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在与城市建设运营理念探索融合过程中逐步深入人心。
 
鼓励试点城市参照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机制,完善青年发展统计,建立健全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探索和丰富青年发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快构建客观科学、层次分明的青年发展型城市评价体系,增强指标的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功能,适时开展成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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