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年伊始,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省委、市委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强化政策研究和保障力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办法》起草工作,及时成立起草组梳理政策措施,多次深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改造单位、管线安装(施工)单位、最终用户听取意见,并3次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各中心城区主管单位、各管线单位专题研讨,为《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办法》的顺利出台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和实践基础。
《办法》共分六个部分,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提取范围、提取条件、提取金额、申办材料、受理审批和服务要求等方面内容,在简化程序、方便职工的同时,又兼顾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一致性。《办法》已于4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