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稿指出,住宅项目建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并从住宅项目的规模与布局、建设要求、使用维护、居住环境、场地、配套设施、套内空间、公共空间、结构安全、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多个方面进行重新规范和限定。
其中,意见稿提出,新建住宅建筑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
目前,虽然我国电梯的保有量很大,但人均保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数的1/3。韩国人均电梯保有量140台/万人、欧洲平均水平105台/万人,而2018年中国人均电梯保有量仅48台/万人,中国城镇人口人均电梯保有量也只有84台/万人,随着城市化率提升及人均电梯保有量提升,中国新梯市场需求远未触顶。
此外,《住宅项目规范》指出,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
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