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如何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找到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充分挖掘和发挥历史文化街区价值,让历史文化街区延续文脉、留住乡愁,需引起广泛重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与建造师分会会长,原中建三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华元在提交的《关于加强规范我国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的建议》中说。
截至目前,全国共划定了历史文化保护街区970片,确定了历史保护建筑4.27万处。随着时间流逝,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在风吹日晒中受到腐蚀,基础设施落后,与城市整体面貌格格不入;部分地区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不足,甚至出现一拆了之、大拆大建的破坏行为。
究其原因,陈华元认为:一是系统规划不足,二是资金保障不到位,三是监管机制不完善,四是改造保护机制不健全。为最大程度保护并展示城市文化的重要遗产,让城市文脉融入现代生活,他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加强系统规划。建议各省市住建部门联合文物保护部门,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基础上,推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历史文化街区认定标准,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落实“应保尽保”,将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产业布局等统筹规划,增强功能性改造保护,凸显地域文化特色,让城市延续文脉、留下记忆。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给予专项支持。探索实施“城市改造更新专项债券”,将土地出让收入一定比例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建议各省市地方政府加快制定相关税费、金融支持政策,探索以商业营收弥补模式引入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本等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如针对一些具有历史底蕴、具备文化旅游开发潜力的老街,可最大限度保留和修缮古建筑,引入文创、民宿等业态,打造文旅热点,并通过转让经营权等方式,为社会投资方提供盈利空间。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历史文化街区的特殊性,建立专家组定期巡回督导、社会公众监督、第三方或志愿者巡查、媒体监督等综合监督机制,在改造规划、实施、运营各环节广泛听取民众及专家的意见建议,鼓励居民参与监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破坏历史文化街区格局风貌、拆除或异地迁建历史建筑、盗卖历史建筑构件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完善改造技术标准。建议各省市规划部门加快出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改造提升统一技术标准》,突出“修旧如旧、建新如旧”改造原则,对构成历史风貌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构成整体风貌的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要明确具体改造技术技术标准。尤其要注重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建立古建筑修复数据库和档案,以预防各类人为和自然因素对历史文化建筑带来的不可逆影响。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健全运营维护机制,推广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建管合一”机制,推动改造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全产业链整合,保障修建结束后的建筑保护工作,加强长效管理。
五是促进文化和商业共赢。坚持文化保护、挖掘、展示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弘扬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打造更多特色文化IP,打造更多丰富多彩、传承记忆的文化场所,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让人民在生活中触摸历史,感悟文化魅力,增强文化自信。坚持历史风貌保护与区域功能重塑、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原住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的商业价值,积极导入新业态、新功能,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的娱乐、时尚、美学、社交、商业等功能,让老街区、老建筑重新焕发生机,提升地区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