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金融法院落户重庆开创三个“第一”
王煜宇对《决定》进行了深度解读。她表示,虽然《决定》并没有直接规定成渝金融法院落户重庆,但从《决定》释明的成渝金融法院组织机制即“成渝金融法院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涉及人事任免机制即“成渝金融法院院长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成渝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成渝金融法院院长提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推断,成渝金融法院应该设立在重庆。
“在重庆设立成渝金融法院,是去年我们参加全国两会时提出的提案。成渝金融法院是我国第一个设立在西部的金融法院,是第一个设立在重庆的专业法院,也是第一个执行案件跨域管辖机制的重庆法院,对于缓解东西金融二元化、助推成渝地区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创新跨域管辖跨域治理机制意义重大。”王煜宇强调。
“更多的金融机构、更好的金融产品、更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更优秀的金融人才可能会因此落户重庆”
王煜宇指出,案件类型决定审判归属。在没有设立金融法院的其他省市,金融案件一般由民二庭或金融法庭审理,现在重庆设立了专门金融法院,能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更加专业集中地化解金融纠纷,提升金融法治水平;而金融法治水平的提升反过来又必然提升金融市场的发展质量。
“我们一般讲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法治化是保障,像上海先有发达的国际化金融市场、再成立金融法院;但其实这个逻辑反过来也成立——法治化降低了交易成本,便利了纠纷解决,更多的金融机构、更好的金融产品、更先进的金融基础设施、更优秀的金融人才,可能因为低成本和高便利而选择重庆,西部金融中心的聚集辐射效应将由此形成。而西部金融中心的成功打造,又将进一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王煜宇说。
建立专业化、国际化、智慧化的特色新型法院
成渝金融法院对重庆意义重大,如何才能打好这张牌呢?王煜宇建议:首先,重庆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吸收上海、北京金融法院设立运行的先进经验,围绕专业化、智慧化、国际化,高标准建设服务新发展、新开放格局的新型专业法院;其次,要建设突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定位、西部金融中心功能的特色法院;第三,重庆和成都也积累了很多金融审判、智慧法院建设的本地经验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