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有力监督下,通过各地、各部门行业的共同努力,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五年来,各地、各部门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发挥表彰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监察法规处等1444个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叶明堂等1538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北京市西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等505个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再创佳绩。
portant;"> 《决定》强调:各地、各部门行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其经验做法,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讯员:马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