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通知》,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
通知显示,北京老旧小区改造,可纳入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的项目共有两类:一是危旧楼房改建项目;二是与住房直接相关的楼本体改造项目。房屋产权人、已签订购房协议的公房承租人、1、2类人群的配偶、父母、子女这三类人群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
危旧楼房改建项目可纳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范围,该危旧楼房的产权人或购买改建后房屋的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旧楼房改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人还款能力和缴存年限确定的额度以及用于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80%,最高不超过7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危旧楼房改建中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的10%。改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改建住房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担保方式、房屋评估、相关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等参照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的交存限额,原则上提取限额以本套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达到按届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确定的应交款总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