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已经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项工作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把“跨省通办”工作做深做实做细,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梳理,把“跨省通办”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各中心要认真梳理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对照工作台账逐项检查措施是否具体、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是否到位,找出工作短板及时补漏,切实以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确保落实落细“跨省通办”各项工作要求。各省辖市要进一步深化“跨省通办”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导和督促各区县管理部同步实现“跨省通办”;各直管县(市)和行业分中心要找出“跨省通办”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及时查漏补缺,打破数据壁垒,优化数据通道,开拓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跨省通办”办得通、办得好。
二是积极谋划,推进更多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各中心要积极谋划,围绕群众诉求集中的高频服务需要,列出工作清单,推进住房公积金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或“区域通办”。进一步落实《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38号),将更多办事频率高、异地办事需求强、群众获得感强的事项纳入“统一受理、全豫通办”事项清单,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
三是做好宣传,让群众感知“跨省通办”服务成效。各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缴存职工提供简明易懂的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南,让更多缴存职工了解“跨省通办”相关业务和政策。要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创建“跨省通办”示范窗口、讲述“跨省通办”小故事、组织中心主任零距离真体验活动,利用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点带面使更多缴存职工感受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优化服务带来的新变化,感受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得到的实惠。
四是全面总结,健全“跨省通办”长效工作机制。各中心要全面梳理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要完善制度措施,创新工作理念,示范引领带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拓宽服务内容,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丰富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促进“跨省通办”服务更便捷。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为群众服务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找出“跨省通办”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及时改进各项服务工作,促进全省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