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农业农村部、文旅部、卫健委等21部门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到 2025 年,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总体思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等七章。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公共服务建设的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得到有效落实,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地区、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生活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在增加国内消费、扩大有效需求的同时,为今后公共服务提质升级蓄势储能,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规划》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负责单位及支出责任,作为各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准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统筹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标准要素,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加强各行业标准间的统筹衔接。推动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
《规划》要求,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对标对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结合地方实施标准,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短板弱项。
要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稳步提高护 理型床位占比。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
要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强县级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体育公园、农民 体育健身工程等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合理利用体育中心、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公共体育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可建设非标准的健身场地设施。实施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要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县级、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的欠发达地区相关设施建设。
要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要统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选址应贴 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结构等因素有机衔接。合理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不宜盲目追求大规模的综合性设施。加强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加强跨地区统筹协调,鼓励毗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公共服务标准,互联互通相关信息数据,共建共享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