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聚焦住建事业“八个重点”
柯善北
2022年向我们走来了!
新的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将面临怎样的形势?如何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将抓好哪些工作?
正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的:
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
一方面,要客观认识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风险挑战。比如,过去形成的“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模式不可持续,“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城乡建设方式不可持续,既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积累了不少风险隐患。
另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危中有机、化危为机的辩证关系。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大、活力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我国发展具有的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没有变。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有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有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十分强烈。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在“增信心、防风险、稳增长、促改革、强作风”上下功夫,努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要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监督指导责任,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做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要增强调控政策协调性精准性。加强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调控政策的协同。加强部省市县调控联动,加强对城市调控工作“一对一”的指导监督。
要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按照省市统筹的工作要求,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确保社会稳定、国家和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要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好满足群众的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三是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
四是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推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
五是制定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六是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七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八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