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11月1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总金额为526亿元。其中,租赁补贴60亿元;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66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00亿元;棚户区改造100亿元。
为进一步加快转移支付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财政部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附件1)。
《通知》明确,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在接到预计数后30日内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并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