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方案》将给居民生活消费、企业生产服务带来哪些变化?
源头减量:大幅减少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秘书长王永刚介绍,我国已成为塑料原料生产、制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2020年我国塑料产量为1亿多吨,规模以上塑料制品产量超过7600万吨。
塑料本身并不是污染物,但塑料垃圾泄漏到土壤、水体等自然环境中且难以降解,会带来视觉污染、土壤破坏、微塑料等环境危害。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8年的一份报告显示,全世界总计生产的90亿吨塑料制品中,被循环利用的只有9%,约12%被焚烧,其余79%最终堆积在垃圾填埋场或进入自然环境中。
“如何处理日益严重的泄漏到环境中的塑料垃圾,成为各国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王学军说。
自《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印发一年多来,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系统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公布的《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进一步细化了塑料使用源头减量,塑料垃圾清理、回收、再生利用、科学处置等方面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了部门和地方责任,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在“十四五”时期取得更大成效。
在源头减量方面,《方案》提出,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
“这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广、价值低、收集难,成为塑料污染治理的难点和痛点,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其生产和使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副研究员张德元说。
回收处置:目前我国每年回收利用各类塑料近1900万吨
在回收处置方面,《方案》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强化废弃塑料的回收利用,变‘垃圾’为再生资源。”张德元介绍,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回收利用各类塑料近1900万吨,在提供优质工业原料的同时,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可减少约45%的污水排放和60%—70%的能耗。
塑料的巨大消费量带来了大量的塑料废弃物,但不是所有的塑料废弃物都会产生污染问题,绝大部分塑料材料都具有可再生性。王永刚介绍,大力发展再生塑料行业,构建科学精准的塑料废弃物管理体系,合理管控塑料废弃物、消解处置压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塑料污染问题,也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王永刚分析,完成《方案》提出的“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这一主要任务,需从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以及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等方面发力。
清理整治:要求重点水域、重点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一次性塑料垃圾体积小、重量轻,若被随意丢弃,极易造成江河湖海、田间地头以及风景名胜区的“白色污染”。为补齐塑料垃圾收集处置的短板,《方案》在垃圾清理方面,要求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为此,《方案》有针对性地部署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开展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开展海湾、河口、岸滩等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推动沿海市县建立海洋塑料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保持重点滨海区域无明显塑料垃圾;开展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清理,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制止随意丢弃塑料垃圾行为,实现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区域的塑料垃圾开展定期清理,推动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
“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方案》对部署的37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并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组织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将联合专项行动发现的相关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