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随后,各地加紧推进林长制改革,浙江省成为全国23个出台省级层面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文件的省份之一。
近日,杭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工作部署,研究下一阶段改革任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1年底,在该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管理体系,按行政区域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绿化造林、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灾害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作为重要指标,明确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任务,强化统筹治理,落实责任机制。
从《实施意见》中可以看到,在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助推高水平“湿地水城”建设;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在全国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前列;在主要任务中,强化推进森林湿地资源提质增效,拓展“两山”理念转换通道,着力提升森林湿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提出建立阶段性气候变化的信息决策系统,构筑“数据一个仓、感知一张网、监管一张图、管控一平台”的智能化遥感监测平台和智能化管理体系。
“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旨在不断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助推碳中和行动,打造“湿地水城、大美杭州”,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贡献力量。
事实上,在今年8月,杭州淳安县就已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建立县、乡、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淳安也由此成为浙江省首个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县级行政单位。
随着林长制责任体系不断深化,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机制,高质量建成森林杭州,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助推高水平“湿地水城”建设。到2035年底,该市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有量等保持稳定,资源总量不断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碳汇能力全面增强,生态功能更加完善,全域山水秀美、林丰民富,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在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前列,基本实现林业高水平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