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江西省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全省各地应给予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不得要求其办理进入当地的备案手续,不得要求其设立子(分)公司,不得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不得要求缴纳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不得强制扣押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资料等直接或变相设置门槛,不得限制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地承揽业务。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实行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规范检查。
记者了解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登记录入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将相关原件扫描后上传即可,不需到现场办理,并纳入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及诚信评价体系。投标时,省外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只需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要求勾选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信息,其余基本信息由“江西住建云”平台直接推送。各级住建部门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