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城镇人口达到峰值,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规划》明确,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5%。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城镇人口达到峰值,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规划》要求,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城为主、兼顾县级市城区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发挥10个县城建设示范县(市)带动作用。
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推动中心城市周边的镇打造城市卫星镇,对接城市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融入城市发展。推动产业基础扎实的镇打造经济发达镇,强化创新驱动,做优做强产业集群。
《规划》要求,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打造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的新型城市。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加强城市交通网络与公路系统立体衔接,强化次干道、支路、街巷建设,优化交通组织管理。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旧街区旧片区改造,完善小区内无障碍系统,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打造老旧社区更新和街区更新样板,推进环境差、活力低的棚户区改造。推动创建绿色社区,推进社区补短板,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和安防设施,加快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化,逐步建设“完整社区”。开展街巷微整治、空间微改造、景观微更新“三微整治”,推进精细化、连片化街区更新。有序实施城中村改造,按照城市标准整体重建或修复修缮。
健全城市住房体系。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片区精准调控,实行地价房价联动管控,推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稳定租金水平,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宅小区建设设计规范,推广全装修商品住房销售模式,进一步提高居住品质。
《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重大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更新改造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50万户,实施公共空间“平疫结合”,强化生活服务和安防设施配套;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打造30个示范小区,每个设区市至少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
市政交通提升工程。完成50条主次干道“微整治”,打造30个“微枢纽”,每个市县至少建设1个慢行示范区。加快建设“智慧+立体”停车场,建设大型“P+R”换乘停车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8万个。
《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绿色城市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百千万”工程。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湿地、苗圃、农田为载体,建设100平方公里郊野公园;全面推进高铁和高速公路沿线1000公里“绿色生态走廊”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扩建15座垃圾焚烧处理厂,推动未启动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县(市)通过区域联建焚烧厂或外运周边处置等方式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新建5座大件垃圾处理厂、6座厨余垃圾处理厂。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制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新改建污水管网3500公里,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或提升10个百分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部建制镇。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