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强调,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
《通知》要求,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通知》要求,城市更新要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通知》强调,城市更新要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加强统筹谋划。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
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