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题进行研究,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着力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涉及洪灾灾后重建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照省政府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有关措施的要求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扩大贷款资金投放规模,实现应贷尽贷。二是按照要求制定本地重建恢复生产经营的具体帮扶措施,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三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完成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方面的作用。四是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跟踪,对不按要求落实政策措施的予以督办。加强对各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面的政策指导,解决在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编辑:田睿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