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广东省住建厅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部分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工程造价市场定价机制;到2025年底,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竞价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七项试点任务;
一是引导试点项目创新计价方式。试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等工程计价方式。在确保项目投资可控的情况下,试点项目可不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推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成本竞争报价。
二是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探索修订现有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范中与市场定价机制不一致的条款,取消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受定额约束限制的规定,加快制定贯穿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各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规则。
三是创新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根据市场实际和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工程计价依据,逐步形成“规则统一、行业共编、数据共享、动态调整”的计价依据体系。
四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有效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推动建设单位实施贯穿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等各环节的多层次全费用工程量清单,以目标成本管控为核心,实现市场化、动态化全过程造价管理。
五是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发承包不可转嫁风险清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探索试行施工合同网签。
六是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市场化解决途径。完善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化解工程造价纠纷。
七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与执业人员信用挂钩制度,推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职业保险制度,完善监管数据共享、多元共建共治、互为联动支撑的协同监管机制。
《实施方案》强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准备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试点项目。
试点阶段(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做法。
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市场定价体制机制,推动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得到更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