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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试点

2021-08-18 06:54:36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武汉市汉阳区、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开区开展湖北省城市信息模型(简称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武汉市汉阳区、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开区开展湖北省城市信息模型(简称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城市信息模型作为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基础平台,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通知》要求,全面推进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各项CIM+应用的部署和实施。
 
试点工作自2021年至2023年,分3个年度完成。
 
其中:2021年,完成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顶层设计,启动CIM基础平台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等工作,开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地下设施普查。
 
2022年,完成CIM基础平台建设。基于CIM基础平台部署CIM+应用,启动各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市县CIM平台与省级CIM平台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2023年,试点区域CIM平台基本建成,为智慧城市和数字住建有效提供三维数字底座支撑,赋能“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造”,为全省CIM平台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要完成三个任务:
 
一是编制CIM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参照《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研究制定本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二是建立CIM基础平台。按照“先基础、后应用”为次序,依据《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整合各类基础数据,开发数据服务能力,加强安全运维,形成区域CIM基础平台。
 
三是积极推进CIM+应用。根据当地智慧城市已有成果和优势条件,结合城市治理工作需要,有序开发CIM+应用。重点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CIM+应用。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CIM平台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以适当的引导资金搭建CIM基础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CIM+应用系统建设、运营,通过递进式发展,成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还发布了《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明确了CIM平台建设内容:
 
一是CIM基础平台。包括设施层、数据层和服务层三个层次内容。
 
二是CIM+应用。优先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示范应用,以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安全为契机,推进CIM基础平台与城建、城管以及房屋信息系统的交互,并将数字化交付成果汇聚至CIM基础平台,并以工程建设审批为切入口,结合城市建设的自身需求,逐步探索打造一批基于CIM基础平台的典型应用。
 
三是安全和运维体系。CIM平台安全应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等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CIM平台维护管理宜参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8827.1开展平台运行维护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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